(3) 若客戶未能於指定登記期內完成登記,即等同自行放棄換領相關推廣優惠禮品之權利。
(4) 換領優惠登記者必須為購買LG 產品的客戶本人。否則,其優惠換領資格將被取消。
(5) 完成登記及核實資料後,客戶將獲通知禮品換領參考編號以及確認之禮品換領日期,以作日後換領禮品時識別及核對身份之用。
(6) 完成登記之客戶必須於指定禮品換領期內,親自帶同以下證明文件,前往登記時指定的禮品換領中心地點,換領相關禮品。任何不完整、
經自行刪改或不齊備之證明文件恕不接受:
a. 客戶本人所登記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正本
b. 印有購買日期符合相關推廣期及換領條款之購買發票及電子付款收據(正本及影印本)
c. 禮品領取期限確認電郵或Whatsapp短訊
d. 相關產品網上登記確認電郵 (列印版本)
產品網上登記方法及禮品換領指引 :
按此登記所選購之產品 ,完成產品登記後便即收到相關確認電郵。按此下載「LG 禮品換領」指引。
(7) 若完成登記之客戶未能於指定禮品換領期內,親自攜同上述第6條所列之有效之證明文件到指定禮品換領中心領取相關禮品,
客戶亦可以授權委託他人代其辦理禮品換領手續,惟所有受託人必須出示相關客戶〔委託人〕之香港身份證副本、授權書,
以及上述第6條所列之有關推廣優惠禮品換領之有效證明文件。
(8) 所有有效之禮品換領證明文件只可用作辦理一項禮品換領之用。
(9) 若完成登記之客戶未能於指定禮品換領期內,攜同有效之證明文件到指定禮品換領中心領取相關禮品,即等同自行放棄領取相關禮品之權利。
(10) 禮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11) 所有禮品均不能兌換現金。
(12) 如所換領之禮品為LG 香港之產品,LG 香港將為該產品提供現行的保養服務。
(13) 若所換領之禮品為非LG 香港之產品或服務,有關產品或服務所引致或涉及之賠償、損失或責任,LG 香港概不負責。
(14) LG 香港保留隨時更改禮品、有關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最終決定權,以上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會於LG香港網頁發放,恕不向客戶作個別另行通知。
(15) LG香港保留最終仲裁權,對於相關禮品規定、兌換詳情和其他爭議,恕不預先通知。
(16) 有關LG各項推廣優惠詳情、條款及細則,請瀏覽 https://www.lg.com/hk/promotions。
(17) 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絕對保密,但LG 香港可能會將此資訊提供給由LG 香港指定的贈品禮品換領中心,以安排禮品換領事宜。
換領禮品更換通知:
以下喇叭(Sound Bar) 型號已停產,將以新的替代型號進行更換:
Sound bar 型號 GX.DHKGLLK 將被替換為 SG10TY.DHKGLLK
Sound Bar型號 SN10Y.DHKGLLK 將被替換為 S95TR.DHKGLLK
Sound Bar型號 SN4.DHKGLLK 將被替換為 S40T.DHKGLLK
Sound Bar型號 S77S.CHKGLLK 將被替換為 S70TY.AHKGLLK
感謝您對此事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