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保養條款及細則

僅適用於 LG 電子香港(統稱「LGEHK」)及其授權經銷商銷售的 LG 品牌產品。

 

僅適用於產品購買日起 3 年內購買延長保養。

 

如果在原廠保養期滿後購買延長保養,將會有 30 天的等待期。(等待期間內發生的任何索賠均不在本延長保養範圍內)

 

延長保養的有效購買期限為購買 LG 產品日起 3 年。

 

延長保養期適用於:

 

產品

原廠保養期

延長保養期

電視

3年

提供1年延長保養

洗衣機

2年

提供 1 或 2 年延長保養(摩打除外)

雪櫃

3年

提供1年延長保養

分體式冷氣機

1年

提供 1 至 3 年延長保養(壓縮機除外)

窗口式冷氣機

2年

提供 1 或 2 年延長保養(壓縮機除外)

顯示器

3年

提供1年延長保養

 

涵蓋與原廠保養相同的情況。

 

LG 產品由 LGEHK及其在香港的授權經銷商銷售,延保服務只能由 LGEHK授權的服務中心進行。

 

在延保有效期限內,LGEHK承諾:

 

a) 當產品出現製造缺陷時,需要修理產品,以及修理或更換可能需要的零件,而不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費用或成本。除非客戶明確授權,否則用於維修設備的備用零件和零件將是新的。任何在延長保養期內更換的產品或更換的零件均成為 LGEHK 的財產,且不可退還。

 

b) 如 LGEHK確定無法將產品恢復到工作狀態,LGEHK授權服務中心的人員無法修復因製造而導致的故障,僅當出於客戶無法控制的原因時,LGEHK 將更換該產品(僅限一次)。更換為同品牌、同型號的新產品;如果不存在,則會被具有相似特徵或更高類別的類別取代。一旦更換完成,保養期自動終止。

 

c) 由授權服務中心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第一次檢查後不超過 90 個日曆日內修復產品。

 

延長保養不包括:

 

a) 設備的安裝和維護。

b) 仍在原廠保養範圍內的產品或組件。

c) 不影響產品操作的美觀和/或裝飾部件。

d) 配件、外部電纜、充電器、容器、按鈕、天線和插頭。

e) 清潔、調整和預防性維護。

f) 耗材,例如墨水匣和/或電池。

g) 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壞或寵物、老鼠、蟑螂或任何其他動物或昆蟲造成的故障。

h) 延長保養期不包括因設備安裝故障以及所有與原廠保養相關的故障而造成的損壞或必要的維修。

i) 該產品用於商業或非住宅用途。

j) 產品的序號被移除、刪除或更改。

 

延長保養期將無效:

 

a) 當產品在非正常條件下使用。

b) 未依照隨附的使用說明操作產品。

c) 當設備被未經 LGEHK授權的人員改動、修理或安裝。

 

延長保養期的有效期限從原廠保養終止後的日曆日開始,僅適用於客戶註冊並在購買期間內的產品,且註冊資訊必須與客戶提供的購買發票中包含的資訊相符。對於在原廠保養期滿後購買的延長保養,有效期從 30 天等待期後的日曆日開始。

 

如果本保養期在授權服務中心進行維修時到期,則有效期將僅延長至該服務完成為止。

 

當購買的產品被退回時,客戶可以要求退還延長保養期所支付的費用,但退款期限不得超過購買後 10 個日曆日。並將100%退還客戶所支付的金額。除上述情況外,恕不退款。

 

LG電子香港對因天災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或不合規不承擔任何責任,一旦這些事件過去,將恢復提供延長保養服務。

 

除非上文另有明確規定,LGEHK 排除有關產品品質、性能、準確性、可靠性、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或其他方面的所有保證(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任何不能完全排除的保養將僅限於(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延長保養的期限。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在此延長保養期內的責任不得超過為產品支付的價格。

 

在任何情況下,LGEHK 均不對因本延長保養而產生的間接、偶發、後果性、特殊、懲罰性損害或損失承擔責任,例如不限於利潤、收入、資料儲存、軟體程式、享受或使用產品的損失或與此延長保養相關的已採取或未採取的任何行動。

 

如有任何爭議,LGEHK保留最終決定權。

 

與本文提及的延長保養期相關的任何爭議均應受香港法律管轄,香港法院對解決因本延長保養期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擁有專屬管轄權。

 

若中英文版本的翻譯有任何不一致之處,以英文版本為準。

 

客戶同意,透過付費並提供個人資料來獲得延長保養期,該客戶的個人資料將受到 LG Electronics Hong Kong 的保護。您可以在以下網址查閱我們的隱私權聲明:http://www.lg.com/hk/privacy